索引号: | /202303-00002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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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文号: | 关键词: |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8000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指导及兄弟县市局的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新增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用于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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