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454233/202104-00002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平武县木座藏族乡 发文日期: 2024-05-10
文号: 关键词: 内设及直属机构职能

木座藏族乡人民政府内设及直属机构职能

2024-05-10 16:31文章来源: 木座藏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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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座藏族乡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乡机关、村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统战、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承担乡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调研、绩效管理、督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县级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执法力量的统筹调度、综合协调等工作;协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查处违反行政法规的案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文旅、科技、教体、卫健、民政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就业、社保(含医保)、救济、救助、住保、民生工程、低保、留守儿童、老龄、残疾人等社会事务的管理;负责人民武装、征兵和预备役等工作;负责农民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负责便民服务办事窗口的管理与运行保障,指导村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信访、大调解、综合治理、社会维稳、防邪、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管理、村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工作;指导、开展依法治县、司法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乡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经济合作及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投资立项申报、项目促建、对外开放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宜居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搬迁相关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实施和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技术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场镇管理、场镇秩序、拆违治违、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自主改造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座藏族乡设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具体为:

(一)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入驻单位和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的现场监督服务及人员的管理考核;具体承担下放(或县级职能部门委托)本乡行政管理权限目录(清单)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有关其他行政权力实施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向辖区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及反馈社情民意;负责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党群活动;负责辖区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帮扶援助等;负责退役军人正常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信访接待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农业技术、品种、机具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和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林业、农业苗情、灾害、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承担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文化宣传和旅游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站免费开放等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村级文化室、业余文艺队的建设及村级文化志愿者的管理与考核;负责统筹旅游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技能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提供服务;负责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援助及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含医保)有关社会事务等便民服务经办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农民工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农民工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表册报送;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联络、服务以及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就业创业服务等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文化下乡、进村、入企,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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