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1189060/202207-0000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平武县水晶镇 发文日期: 2024-05-14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2024-05-14 14:09文章来源: 水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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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刘钊    职务:水晶镇党委书记

办公电话:0816-8878016

办公地址:平武县水晶镇政府街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府职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和带领全镇人民加快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和完善全镇重大行政举措,并向全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领导、指导本级政府所属各企业、事业单位(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生等行政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依法管理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办理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综合协调各项党务、政务工作,检查督促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重大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文秘处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信访、人事、档案、综合性统计、保卫、保密、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其他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做好民事纠纷协调工作和法律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民族、宗教、侨台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问题的受理办理及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综合分析、归纳群众来访情况;解答群众来访设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辖区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根据法律授权或区政府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等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协助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协助开展农业、畜牧业等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街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街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牵头承担各类社会风险评估,协调处理突发应急安全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防邪、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治理、网格化管理、“12345”政府热线和书记、市长热线回复等工作。牵头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执行;牵头各部门抓好镇辖内各重点领域(包括且不限于企业、水路、烟花爆竹、食品药品、镇村道路交通及水道交通安全等)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统计、土地利用、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移民等方面工作;协调和指导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农业、林业、畜牧业等行业的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的管理工作;抓好旅游、乡镇市场、商业网点等第三产业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制订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提供服务;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经行政管理等工作;抓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

财政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社区(村)“三资”代管和指导社区(村)财务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协调和监督各窗口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服务工作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服务事项建立相应的协调处理机制。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对村(居委会)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农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负责农田水利、农机推广运用、农业技术培训、种养殖业发展等方面为农业经济及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开发、生产资料、基本建设规划等服务工作。

文化宣传和旅游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对广大群众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传播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搜集、整理、保护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依法对当地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管理措施、年度计划和行业发展目标规划,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旅游经营单位的业务活动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实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活动和促销事务;指导和帮助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旅游投诉,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和援助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协助查处辖区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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