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07-0000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平武县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06-28
文号: 关键词: 平武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平武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2023-06-28 10:51文章来源: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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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王正斌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816-8822363

办公地址:平武县飞龙桥东巷5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扶贫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和实施对贫困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三)指导协调全县扶贫开发,全面推进扶贫工程、扶贫行动、扶贫项目引进、扶贫交流与合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承担扶贫项目的申报和监督管理、社会扶贫、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工作。

(四)负责统筹指导全县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国家和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手机APP信息录入、更新及维护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细化落实及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六)承办革命老区建设有关工作。

(七)负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 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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