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517777/201911-0002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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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统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6-20 10:56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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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家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提供分析资料。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6、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8、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上岗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9、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强县、依法治县、和谐发展”战略,树立“开放合作、富民强县”理念,着眼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不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强化统计服务基础,全方位搞好优质服务,认真履职,与时俱进,创新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组、纪、宣工作;二是依法治统,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三是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四是圆满完成农业、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商贸、劳资、两项收入等等各项统计年定报表任务;五是每月及时整理出能反映全县经济发展的信息资料和统计指标完成情况,编印《统计月报》分送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撰写并发布《2017年统计公报》;完成《2017年平武经济统计年鉴》收集整理编撰工作;六是提供来电、来人、来函统计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公众了解平武、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基础资料;七是搞好统计技术专业资格考试;八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九是扎实开展包村精准扶贫工作从而推动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凸显统计监测和统计咨询服务职能,为我县建设山区经济强县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统计局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统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统计调查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普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统计局2018年收总预算为270.6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38.62万元,增长16.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增加,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270.6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38.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0.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安排支出预算270.6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3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6万元,占78.57%;项目支出58万元,占21.4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统计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70.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12.66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贫困县监测和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联网直报网络运行、统计年鉴编制、乡镇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企业创新调查统计、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补助、工业和投资统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09万元,增长84.42%,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统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4.96万元。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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