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6917959/201911-00012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文机构: | 平武县林草局 | 发文日期: | 2016-09-29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平武县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平武县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0.59元,较2014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精神,严格了财经纪律,加强了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576人,共计支出10.6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市上级部门检查及相关部门交流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3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精神,严格了财经纪律,加强了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明确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0.35万元(含林业下属天保工程项目实施8个单位的业务用车),用于林业“三大工程建设”,护林防火,植树造林,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林政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84.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6年9月29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