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6917959/201911-00006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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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平武县林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19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平武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4.6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日常交流,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长25万元,增长原因是2018年将5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纳入预算。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只保留了5辆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5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等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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