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9960262/202206-0001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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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2-03-30 15:17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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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等。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等。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等。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等。

(六)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

(七)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等。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用膜、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等。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等。

(十一)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

(十二)负责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水利、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

(十三)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等。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六)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等。

(十七)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等。

(十八)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等。

(十九)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等。

(二十)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

(二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等。

(二十三)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本县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农村依法行政。

(二十四)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十五)负责全县水电工程、电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取水核查、水量核定、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

(二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等。

(二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二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责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

(一)坚定不移完成粮食扩面增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聚焦只增不减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撂荒地整治,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好惠农补贴政策、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和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

(二)稳步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集成运用自动饲喂、清粪、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设施设备的运用,结合我县天然屏障等优势,大力新(改、扩)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促进全县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在各项政策允许范围内,争取项目和民间资本,稳步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

(三)统筹推动经济作物生产。以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全县菜、果、药、茶等特色产业发展,突出稳产能、调结构、补链条、提质量“稳调补提”,进一步增强区域特色优势,努力提升全县经作产业发展质量、效率和竞争力。     

(四)扎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科学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倒排工期、顺排工序,抢抓农田建设施工黄金期。严格按图施工,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确保工程实用、群众满意。加快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8+4”产业体系为目标,推进特色产业村、产业强镇、产业集群、特色产业优势区建设,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行动,梯次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市级五星级果梅+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1个,创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达到4个。

(六)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与乡镇对接,不断健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按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工作方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捕。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围绕“水上不捕、县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共同管理、联防联控。

(八)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审成果,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追溯体系,持续开展农药残留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九)加快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知名度高,能带动引领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示范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统筹好进度,抓紧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及时上报数据,按期保质完成清产核资任务。二是大力推广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试点。在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上下功夫,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三是掌握好方向,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机制,丰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形式,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四是运用好成果,不断丰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充分利用各项扶持政策、多种路径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农业农业农村局下属预算单位47个,其中行政单位1: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平武县农机监理站、平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武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平武县沼气办;其他事业单位43个:平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武县植保植检站、平武县经济作物站、平武县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平武县种子站、平武县土肥站、平武县农情信息站、平武县农广校、平武县机械校、平武县河湖保护中心、平武县新农村建设推进中心、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平武县农电管理站、平武县水利站、平武县水保站、平武县河道管理站、平武县良种场、平武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平武县大桥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高村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古城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黄羊关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阔达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水观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龙安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大印畜牧兽医站、平武县白马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徐塘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木座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平通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锁江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水田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坝子畜牧兽医站、平武县豆叩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旧堡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土城畜牧兽医站、平武县虎牙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木皮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响岩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平南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泗耳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水晶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南坝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4945.45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12107.29万元,增长426.5%,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人员变动,经费也相应有所变动,二是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有所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14945.45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12107.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45.4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人员变动,经费也相应有所变动,二是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有所提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排支出预算14945.45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1210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85万元,占16.16%;项目支出12529.6万元,占83.8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6.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4726.4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79万元,农林水支出1409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1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15.85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310.6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行政运行(21301012022年预算数为53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102 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事业运行(21301042022年预算数为1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11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完成年度统计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2022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渔政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河湖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防汛(21303142022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山洪预警及防汛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农村水利(2130316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2年预算数为234.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2年预算数为117.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20811)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2022年预算数为14.1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费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2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268.18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共计安排219万元支出。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18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15.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19万元,上升10.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53.16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下达项目共78个,其中10万元以上项目:“ 村级动物防疫经费项目、山洪预警运行经费、平武县平通河锁江羌族乡黄坪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平武县夺补河白马藏族乡防洪治理工程、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锁江羌族乡黄坪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旅游建设项目、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平武县果梅加工项目、平武县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旧堡羌族乡竹丰村菜麻渠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平武县粮食稳产增产项目等”。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2022年).pdf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2022年).pdf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2022年).pdf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022年).pdf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22年).pdf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2022年).pdf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2022年).pdf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022年).pdf
9.政府基金支出预算表(2022年).pdf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22年).pdf
1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pdf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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