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9960262/201909-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9-03
文号: 关键词: 预算公开

关于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03 14:51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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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等。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等。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等。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等。

(六)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

(七)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等。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用膜、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等。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等。

(十一)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

(十二)负责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水利、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

(十三)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等。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六)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等。

(十七)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等。

(十八)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等。

(十九)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等。

(二十)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

(二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等。

(二十三)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本县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农村依法行政。

(二十四)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十五)负责全县水电工程、电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取水核查、水量核定、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

(二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等。

  (二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二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责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重点工作

(一)着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稳定粮油总产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一是以特色优势经济作物为重点全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集中连片扩大种植面积,整合资源要素提升品质。二是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落实全省“稳猪禽、兴牛羊”发展战略,优化生猪品种品质。

(二)着力抓好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坚持以“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响品牌”为目标,抓好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深度挖掘地方特色农产品,强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一是要做大产业规模。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加快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基地。二是要做优产品品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净化农业产业环境,完善清洁生产设施,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强力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县创建,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三是要做响农业品牌。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和保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做优做强优质“平武绿茶”、“平武果梅”、“平武中蜂”、“平武天麻”、“平武厚朴”等优势区域品牌,打造一批优势知名品牌。注重品牌培育打造,加强市场宣传推介,以“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涉农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级各类农业展会,提升平武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着力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拉动农业产加销全产业链条,推进一体化经营,整合产业链、共享价值链,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以游补农,发展壮大新业态、新产业。一是加大农产品深加工。积极争取部、省、市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做强生产链、延伸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二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着力拓展农业产业休闲、生态、文化、创意、体验等多种功能,深化产业基地、园区景区化建设,积极举办各类涉农特色节庆活动,推进示范休闲农庄、农业主体公园建设。三是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以农业物联网应用为突破口,在种养生产环节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模式,加快提升现代农业生产精准化水平,以农业电子商务为切入点,支持专业性、本土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提升现代农业经营网络化水平,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不断增加。以农业信息入户为着力点,统筹整合农业信息服务资源,深入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现代农业服务便捷化水平。

(四)着力抓好动物疫情监测防控。一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守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准备,加大排查力度,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加强非洲猪瘟宣传培训工作,群防群控,力争我县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二是对漏免、新增畜禽安排进行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猪瘟的免疫,确保四种疫病的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户的防疫意识。

(五)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干好各项帮扶工作,扶贫和业务工作两手齐抓共进,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力所能及的最大努力来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争取早日脱贫奔小康。二是积极参加农业技术服务小组巡回、驻村农技员、专家服务团队、结队帮扶工作,科技扶贫乡镇、村、社主动依据农时进行农业科技入户指导,走访贫困户,详细了解致贫原因,量身定造脱贫计划,并随时入户指导,确保科技扶贫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农业局下属预算单位76个,其中行政单位1: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平武县农机监理站、平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武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平武县沼气办;其他事业单位71个:平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武县植保植检站、平武县经济作物站、平武县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平武县种子站、平武县土肥站、平武县农情信息站、平武县农广校、平武县机械校、平武县河湖保护中心、平武县新农村建设推进中心、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平武县农电管理站、平武县水利站、平武县水保站、平武县河道管理站、平武县良种场、平武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古城片区水利水保站、南坝片区水利水保站、豆叩片区水利水保站、水晶片区水利水保站、平武县大桥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高村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古城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黄羊关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阔达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水观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龙安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大印畜牧兽医站、平武县白马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徐塘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木座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平通畜牧兽医站、平武县锁江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水田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坝子畜牧兽医站、平武县豆叩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旧堡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土城畜牧兽医站、平武县虎牙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木皮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响岩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平南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泗耳畜牧兽医站、平武县水晶畜牧兽医站、平武县南坝畜牧兽医站、龙安农技站古城农技站、南坝农技站、响岩农技站、平通农技站、豆叩农技站、大印农技站、大桥农技站、水晶农技站、高村农技站水观农技站、坝子农技站、水田农技站、平南农技站、徐塘农技站、锁江农技站、旧堡农技站、阔达农技站、虎牙农技站、黄羊农技站、土城农技站、泗耳农技站、白马农技站、木座农技站、木皮农技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745.27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970.06万元,增长55%,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农业局、水务局、原农委、原良种场四个单位合并成现有的农业农村局,人数增加近100人,相关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入预算2745.27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970.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45.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预算2745.27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97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77万元,占96%;项目支出105.5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5.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745.2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56万元,农林水支出19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0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639.77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5.5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99.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197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疫苗冷冻库运行经费、 村级动物防疫经费、项目争取工作经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河湖管理经费、防汛办工作经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4.01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83万元,增长2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54.67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平武县农业农村局10万元以上项目:“ 村级动物防疫经费项目、项目争取工作经费项目、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功能分类科目).pdf
     4、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8、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2、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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