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1498171/202207-00005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4-05-09
文号: 关键词: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内设、直属机构情况

2024-05-09 14:14文章来源: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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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曾子军     职务: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816-8823877    办公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北街1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至 下午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构编制、人事、机要、档案、组织、群团、统战、保密、宣传、督办、意识形态、创建、综治、精神文明、史志年鉴、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结对帮扶和联系村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股。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牵头承担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投融资规划;组织拟订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交通建设科技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监督指导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核报批、施工许可、竣(交)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定额管理、合同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脱贫攻坚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科研合作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

(三)安全法规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规)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审批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承办县级交通信用建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应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拟订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源头安全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和综合分析、统计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起草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报告、指导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承办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专项检查等重大活动及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应急队伍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及协调调度工作,组织全县公路路网防灾减灾等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反恐、禁毒、防爆、防震减灾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依法治理、普法及法治培训考核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道路运输、交通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

(四)交通管理股。负责监督实施公路养护管理和路网运行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负责全县县道(包含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乡、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县道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指导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指导;组织检查评定公路养护质量;组织协调全县县道的抢通保通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监督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统计、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从业资格培训等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应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道路班车客运定价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县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绿色交通、节能减排、环保治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配合做好车站、渡口、渔船、码头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客运发展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城区公共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区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指导全县公共客运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客运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定价管理工作;会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定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监督管理;负责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及职责范围内的从业资格管理、船舶检验工作;负责全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战备、寄递物流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管理、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负责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负责对交通运输系统的财务指导和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交通运输系统各项费用的上缴、下拨、使用;协助有关部门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和问题;负责规费征收的票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筹集、监督、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有关专项资金、信贷、税收和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工资、目标奖励等发放、调整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职责是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直属机构

(一)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为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县、乡道路)的日常养护和全面养护,承担交通流量调查、路况调查,受绵阳市公路管理处委托承担国省干线的大中修工程项目实施等,承担全县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县、乡道路)的应急抢险,公路养护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根据县政府常务会决定作为业主负责交通项目建设业主等工作。

(二)路网建设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路网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指导并参与路网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报批、评审和招标投标有关工作,为有关建设、施工及协作单位、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指导、推进县内路网项目建设,跟踪项目建设的技术设计和施工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省、市在县内实施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要素保障、征地拆迁指导等工作;省、市在县内实施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要素保障、征地拆迁指导等工作;县内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及启动后的协调服务、征地拆迁指导等工作。参与路网建设项目的信用体系建设及项目实施后评估有关工作。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为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调查与统计,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施行政审批(备案)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等。

(四)平武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为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等。

(五)平武县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所(地方海事处)为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航务、海事两大职能,具体职责是负责水路行业管理。

(六)平武县民桥民渡管理所,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村级以下道路的民桥、民渡及现有其他索(吊)桥的新、改建规划、设计、预算及施工组织、安全监督、管理、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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