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08059/202409-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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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平武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文号: | 关键词: | 部门预算 |
关于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测绘、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业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负责工程报建、招标、开工审批、建设、管理、监督、房地产规划。
3.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人民防空工作。
4.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和各种专业规划,并依法实施建设和监督。
5.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测绘规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和测量标志工作。
6.依法监管建筑市场活动,审验建筑业资质和市场准入及许可,检测、监督工程质量。
7.制定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8.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质量,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
9.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节能工作。
10.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名胜区的规划、建设。
11.负责城乡建设监察,查处城乡规划、建设、绿化建设的违章、违规行为。
12.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
13.负责和实施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执业资格监管工作。
14.负责按规定标准征收和管理城建规费,监管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
15.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
17.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大力推进城市建设
坚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快推进西城门等四片区和大报恩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工建设县城新区雨污支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平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迁建工程。加快推进平武县四星级酒店城市综合体项目,祥辉金色家园三期商品房开发,平武县富华小区二期商住楼等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实施省、市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2、着力实施民生工程
一是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移交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相应的目标任务。
3、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和查处力度
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将违法建设整治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整治查处力度,巩固成果,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设产生,努力实现违法建设整治从初步阶段向纵深化发展目标,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4、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照明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综合执法等工作。
5、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公产管理所、平武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平武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平武县城建档案管理室、平武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2 |
公产管理所 |
3 |
平武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4 |
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 |
5 |
平武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6 |
平武县城建档案管理室 |
7 |
平武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793.2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0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工资及保险增加,同时上年部分未支付完毕项目金额结转到今年年初导致年初预算总额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5793.22万元,其中:财政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3861.2万元,占66.6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2.2万元,占3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0万元,占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579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72万元,占19.14%;项目支出4684.5万元,占80.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93.2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0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工资及保险增加,同时上年部分未支付完毕项目金额结转到今年年初导致年初预算总额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2.0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0万元、上年结转386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2.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82.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工资及保险增加,同时上年部分未支付完毕项目金额结转到今年年初导致年初预算总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64万元,占2.96%;卫生健康支出37.58万元,占0.65%;节能环保支出188.28万元,占3.25%;城乡社区支出2639.01万元,占45.55%;农林水支出1833.41万元,占31.65%;住房保障支出923.3万元,占15.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110.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4年预算数为55.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2024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建国初参加工作人员发放的困难补助、按规定由本单位发放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回族人员的回民生活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2024年预算数为4.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残保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10.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局机关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27.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21103)水体(2110302)2024年预算数为188.28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行政运行(2120101)2024年预算数为358.5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城乡规划与管理、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房产管理等专项业务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机关服务(2120103)2024年预算数为505.5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房产管理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2120199)2024年预算数为0.3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2024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全年度城市照明和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行费用,(新增小河子沟路灯),具体包含电费、车辆运行费用、零星维护材料经费,城市照明维护维修人员费用(人员工资,保险和劳保),让县城规划区域城市照明正常运行。
1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2024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及规划区内62.82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与日常维护 、城区市政环卫设施保洁、道路防尘、河堤栏杆清洁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等。
1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环境卫生管理(21213)城市环境卫生(2121302)2024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及规划区内62.82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与日常维护 、城区市政环卫设施保洁、道路防尘、河堤栏杆清洁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等。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其它城乡社区支出(21299)其它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2024年预算数为1471.14万元,主要用于其它城乡社区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213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2024年预算数为1742.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扶贫(21305)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2024年预算数为90.9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提升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 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1.66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2024年预算数为357.44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2024年预算数为7.2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2024年预算数为69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老旧小区改造(2210108)2024年预算数为398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税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9%,主要原因是削减开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住房保障等活动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3辆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住房保障等工作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3.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使用完项目金额结转下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录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也并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部门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1206.1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206.1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pdf
4.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8.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12.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