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49167/202401-0002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3-11-17
文号: 关键词: 2022年度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2022年度四川省平武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说明

2023-11-17 14:59文章来源: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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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落实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落实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县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七)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规划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实施全县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工作。

(十四)配合国家、省、市对县级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170.8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740.72万元,下降26.8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下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74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8.72万元,占3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9.16万元,占66.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1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00万元,占12.43%;项目支出8906.87万元,占8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70.8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40.72万元,下降26.8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下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95.07万元,下降61.5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变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08万元,占4.55%;卫生健康支出34.83万元,占0.80%;农林水支出499.09万元,占11.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77.43万元,占29.22%;住房保障支出80.25万元,占1.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81.04万元,占5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71.72,完成预算148.2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支出决算为88.06万元,完成预算12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新招录14名事业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完成预算12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新招录14名事业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支出决算为3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 支出决算为2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213(类)02(款)11(项)动植物保护支出:支出决算为91.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决算为40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355.49元,完成预算10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费用在本年度中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04(项)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支出决算为9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支出决算为185.52万元,无预算资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转资金。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14(项)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 支出决算为594.36万元,完成预算104.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含上年转资金。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01(款)99(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8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决算为1955.04万元,完成预算248.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含上年转资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6(款)99(项)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4.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2.43万元,下降23.4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4万元,占2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1万元,占71.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相关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23万元,下降49.89%。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车辆使用等相应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车及租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接待及工作餐相关费用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1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9.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平武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5万元,比2021年增加1.92万元,增长2.44%。主要是人员变动等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交由机关事务局统筹安排。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土地出让专项经费、矿山环境综合监测站临聘人员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未选取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未对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土地出让专项经费”“矿山环境综合监测站临聘人员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土地出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矿山环境综合监测站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45万元,执行数为2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监测站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用于单位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用于单位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类)05(款)99(项):指用于国土所退休人员补差资金。

8.死亡抚恤208(类)08(款)01(项):指单位职工死亡的抚恤支出。

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类)11(款)99(项):指残疾人事业保障基金。

10.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11.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1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类)08(款)01(项):指用于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支出。

13.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类)08(款)02(项):指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14.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12(类)08(款)06(项):指用于征收基金收入过程中产生的支出。

1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类)08(款)99(项):指用于征收基金收入过程中产生的支出。

16.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12(类)10(款)99(项):指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17.动植物保护213(类)02(款)11(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9.行政运行220(类)01(款)01(项):指用于机关运行的费用支出。

2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类)01(款)02(项):指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1.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20(类)01(款)04(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2.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20(类)01(款)06(项):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专项资金。

23.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20(类)01(款)14(项):指用于矿山环境监测站人员经费及相关项目专项费用。

24.事业运行220(类)01(款)50(项):指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及事业运行相关费用。

25.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0(类)01(款)99(项):指用于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的支出。

26.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27.地质灾害防治224(类)06(款)01(项):指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8.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4(类)06(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落实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落实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县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7.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规划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实施全县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13.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工作。

14.配合国家、省、市对县级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17.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人员概况:2022年底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员11人,参公1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工勤4人,事业54人,临聘1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耕地耕地保护责任

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建别墅”、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2022年已下发图斑的查处整改,推动“田长制”落地落实,从源头遏制非法占用耕地和撂荒行为的发生。

2.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已批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处置,积极盘活国有建设用地,切实为县重点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开展平武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分期分批加强报批土地供应,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重要业务集体会审制,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水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保障全县土地合理有效利用。

3.加强地灾防治力度,保持地灾“零伤亡”记录

开展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为项目引进、房屋修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大力推进专业化监测,充分发挥技术设备和技术手段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强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筑牢“生命工程”。

4.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和引领

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划定三条控制线,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拟定2022年乡镇空间规划、村规划编制计划,推进重点镇、重点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城至大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全面完成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积极推动现有矿山企业生产复产和石材、建筑类砂石资源出让;强化矿山环保监管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已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反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监督排查,实现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稳中向好发展。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良好,无需整改。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74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8.72万元,占3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9.16万元,占66.29%。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1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00万元,占12.43%;项目支出8906.87万元,占87.57%。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74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8.72万元,占3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9.16万元,占66.29%。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1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00万元,占12.43%;项目支出8906.87万元,占87.57%。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3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良好,无需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等 

(二)存在问题

暂无存在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暂无需改进。

附件2

2023年地灾防治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省厅关于申请专项资金的相关要求,根据专业技术单位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我局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积极向上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我市2022年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如下。

2022 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情况。2022年省厅下达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共计2162万元。其中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下达654万元,专项用于专业监测109个654万元,用于治理排危1508万元2022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省级资金下达190万元,用于治理排危190万元。2022年第三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2020年灾后重建补差)资金下达416.16 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主要内容:平武县8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补助资金、109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治理排危。

2.总体目标:开展平武县1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专结合监测、8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和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治理排危。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768.16万元);数量指标(辖区内1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8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治理排危);时效指标(项目按期完成);质量指标(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参与年度考核,专家验收通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提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满意度指标为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85%,实施区受益人群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业主单位及时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省厅下达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共计2162万元。2022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省级资金下达190万元。2022年第三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2020年灾后重建补差)资金下达416.1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资金到位。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下达2162万元,实际到位2162万元,到位率100%;2022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省级资金下达190 万元,实际到位190万元,实际到位率100%;2022年第三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2020年灾后重建补差)下达416.16万元,实际到位416.16万元,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已按照合同约定拨付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29.22万元;已拨付第三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专职监测经费)295.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县由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及绩效考评,我局由财务室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经自查,在资金拨付、监管等方面,我市均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平武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平武自然资源局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立项、招标、作业、成果审查、资金拨付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督促作业单位按时间节点上报成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出现的质疑、投诉等及时回应、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4月,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2022年第一批1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设备安装,并通过专家验收,与省、市平台成功连线;根据平武县地质灾害隐患发育情况,已全额拨付820处纳入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隐患点的专职监测补助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级产出指标:成本指标(完成支付2768.16万元);数量指标(辖区内1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8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治理排危;时效指标(项目按期完成100%);质量指标(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对专职监测员培训考核;群专结合自动化监测设备安装通过专家验收)。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提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满意度指标为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100%,实施区受益人群满意度100%。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县 2022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1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设备安装,并通过专家验收,与省、市平台成功连线,工程治理排危12处;2022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工程治理1处;第三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专职监测经费)较过去五年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项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招投标、资金支付、项目成果审查等),质量达标,成效显著,人民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

 

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绵阳市平武县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古城砂金矿)生态修复项目共涉及历史遗留矿山1个、图斑1个,拟修复面积8.58公顷,下达资金85.8万元。基本查明了项目实施区域历史遗留矿山主要生态环境问题,阐明了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图斑修复范围圈定合理,修复措施与工程部署基本恰当,工程量合理,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可行,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完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主要内容: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1处,面积7.8360公顷。

2.开展平武县 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古城砂金矿)生态修复项目。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成本指标(85.8万元);数量指标(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58公顷);时效指标(项目按期完成);质量指标(大于8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提升),生态效益指标(植被覆盖率增加比率大于70%)。满意度指标为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8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业主单位及时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85.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2022年第一批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下达资金85.8万,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已开展勘察设计,正在准备拨付相关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县由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及绩效考评,我局由财务室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经自查,在资金拨付、监管等方面,我市均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平武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平武自然资源局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立项、招标、作业、成果审查、资金拨付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督促作业单位按时间节点上报成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出现的质疑、投诉等及时回应、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生态修复项目已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待勘察设计完成后开展施工等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2022年第一批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已开展勘察设计,数量指标、质量达标(规划任务在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和四川省生态修复管理平台填报率等),时效指标(依据实施方案各节点完成率)、效益指标(人居环境改善等)、满意度指标均按照要求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古城砂金矿)生态修复项目已按照实施时间节点完成。项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质量达标,成效显著,人民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附件4

 

2023年平武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设立专班,按照四川省“多规合一”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了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平武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中提到了片区规划项目以及相关资金申报的相关依据。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我县5个片区划分情况及编制规划的工作量,合理确定了5个片区的资金,确保绩效目标与资金相匹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完成 5个片区为单位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要包含编制评估评价报告;进行三调复核测绘(1:1000比例地形图测绘);完成基础资料收集;编制整体规划方案;落实控规方案编制;建立规划数据库;开展片区规划涉及的专题研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目标及完成进度。

总体目标

5个片区的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编制工作并通过市级评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1-9 月

完成进度

全年完成进度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片区完成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个数

5 个

 

100%

100%

质量指标

项目通过市级评审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导各乡镇提升现代化水平

明确指导

 

 

生态效益指标

明确各乡镇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界限,有利于各乡镇生态保护与发展

生态水平明

显提升

 

 

可持续影响

使用年限

≥15 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项目收益对象满意度

≥90%

95%

95%

3.申报内容与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密切相关且与市级内容相符。申报目标经过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实现的可能性充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专家评审后,广泛征求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对照绩效目标表公正客观的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向县政府常委会申报并通过审议批复了项目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使用省级奖补资金220.63万元。

2.资金到位。省级奖补资金到位共计220.63万元。

3.资金使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对应的工作量及时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及时进行公示。

(二)项目监管情况

1.规划编制监管。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规划,报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2.资金监管。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编制费用,实行股室申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签的方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支付与规划编制进度相匹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平武县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乡镇人大代表审议、按程序向社会公示,通过县规委会审议,上报市级审查通过。

(二)项目效益情况

平武县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将平武县各乡镇发展诉求统筹纳入规划,为产业布局预留空间,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非常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拨付,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二、收入决算表.pdf
三、支出决算表.pdf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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