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49167/201911-0008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8-07-03
文号: 关键词:

关于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7-03 10:11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字体:【    】 打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研究制定平武县国土资源管理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的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规定、办法,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主管全县农用地征用、转用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抵押登记等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定期修订和公布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八)统一管理全县矿产资源。依法做好探矿权、探矿权的转让、出租的审核报批,以及采矿权、采矿权的转让、出租的审批登记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和使用。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开展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价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一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行政和行业管理。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下属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国土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3个:平武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平武县土地资源测绘所、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平武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平武县森林矿山环境综合监测站、龙安国土资源所、水晶国土资源所、大桥国土资源所、豆叩国土资源所、古城国土资源所、响岩国土资源所、虎牙国土资源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总预算739.29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总数增长96.6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预算739.29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96.6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排支出预算739.29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9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33万元,占91%;项目支出65.96万元,占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714.29万元,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5.00万元,25.00万元全部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73.33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5.96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用于国土管理及土地出让征收等专项工作支出。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7.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地灾防治、卫片执法、矿山管理等专项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45.39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5万元,主要用城乡社区相关业务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10万元,增长66.82%,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务用车补贴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平武县国土资源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平武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78.10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功能分类科目).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