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49167/201911-00079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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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03-15 10:46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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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研究制定平武县国土资源管理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的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3)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规定、办法,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主管全县农用地征用、转用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6)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抵押登记等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定期修订和公布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8)统一管理全县矿产资源。依法做好探矿权、探矿权的转让、出租的审核报批,以及采矿权、采矿权的转让、出租的审批登记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和使用。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开展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价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一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行政和行业管理。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完成了地灾征地及治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高标准基本农田等专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属于一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963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85.93万元,占98.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94万元,占1.52%,与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8412.49万元相比,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工程项目增加。

2017年平武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168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23万元,占36.37%;项目支出1034.99万元,占61.38%。与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806.07万元相比,增加减少1119.89万元,下降39.91%。主要原因是工程正在实施,工程款未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31.87万元。与2016年8412.4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9.38万元,增长12.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51万元,下降1.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0万元,占4.59%;医疗卫生支出21.67万元,占1.31%;节能环保支出4.88万元,占0.3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45.82万元,占93.79%。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66.48万元,完成预算98.84%。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决算数为6.44万元,完成预算91.61%。

    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7年决算数为21.67万元,完成预算11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工资变动原因

    5.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2017年决算数为4.88万元,此笔费用是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资金未使用完的原因是此项目仍在进行。

    6.行政运行2200101:2017年决算数为498.00万元,完成预算9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预留30%结转至下年发放。

    7.土地资源调查2200105:2017年决算数为4.12万元,此笔费用是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资金未使用完的原因是此项目仍在进行。

    8.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06:2017年决算数为: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国土整治2200110:2017年决算数为820.10万元,完成预算4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进行。

    10.地质灾害防治2200111:2017年决算数为194.62万元,完成预算2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进行。

    11.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14:2017年决算数为17.70万元,完成预算6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进行。

    12.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00199:2017年决算数为3.38万元,此笔费用是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资金未使用完的原因是此项目仍在进行。

    13.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9901: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6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进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预算38.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完成预算1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42.3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及规范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相关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降低17.14万元,降低329.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降低17.14万元,大幅降低的原因为本单位除预留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33万元,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7万元,9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3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预留特种车辆下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05批次,2150人,共计支出4.8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平武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8万元,比2016年减少7.36万元,下降8.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公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业务使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2、2017年收入决算表.pdf

             3、2017年支出决算表.pdf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5、2017年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pdf

      10、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11、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1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13、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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