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9046497/202208-00008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5-07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2024-05-07 15:32文章来源: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后勤、安全等日 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 作。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和退休人员服务工 作。牵头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规划并推进 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应用,组织协调推 进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 草、协调专家咨询、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 范行政审批过程,统筹落实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 工作情况分析,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统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产生的社保、就业、劳动仲裁、监察、人才、人事等工作产生的档案搜集、整理、归档。负责全局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档案管理培训,负责干部职工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促进干部职工档案资料的开发和利用。

(二)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股。拟订全县促进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工作。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全县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建立全县失业监测制度,贯彻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劳务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并规划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劳务品牌培训、就业扶贫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承担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 常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对象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指导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费率浮动、调剂管理、待遇项目等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协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工伤性质认定,工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负责对口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 查及备案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口工作法治 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协调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含国<境>外专家)政策。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根据 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组织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 度,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博士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平(回平)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平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延迟退休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五)规划财务股。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调度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失业、工伤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保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统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养老保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标准。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企业参保职工提前退休条件的审核。负责审核列入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征地方案中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负责养老保险费缓缴初审。负责依法监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稽核,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检查,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