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9046497/202206-00020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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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2-03-30 16:40文章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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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 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 和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 合管理技工学校,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 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 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 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 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 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对象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 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平(回平)工作 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 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重点工作

1.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措施做好稳岗补贴、培训补贴等审核发放,确保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应享尽享,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从源头上稳定就业

2.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全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大就业援助和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春风行动”“秋季专项招聘活动”等,举办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扩岗促就业。

3.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整合培训项目和资源,立足地域特色开展培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深入摸底调查,根据劳动者实际和企业用工需求,采取“按需分类”、定向订单式培训。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城乡劳动力家底,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着力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统筹做好脱贫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大龄劳动者等群体就业帮扶,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鼓励各类群体创业,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夯实农民工创业基础。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管,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切实提升创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

6.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与东部结对省份的交流协作,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劳务协作机制强化技能提升培训,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东部就业,强化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赋能,帮带群众增收致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7.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聚焦重点人群,摸清参保底数,开展精准扩面,积极推动建筑业、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脱贫人口,困难特殊群体等重点群体参保。加强与公安、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做实基础数据,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5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5万人,落实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措施,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700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中小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0.7万人。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建设施工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和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完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参保办法,工伤保险参保0.89万人。

8.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推进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和省级统筹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部署。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病残津贴等政策,加强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管理。落实延续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险政策。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资金调度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全年月均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发放2.63万人。持续做好年满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增发工作,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全力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9.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堵塞经办风险漏洞,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全面排查上级反馈的疑点信息,严格核查各项疑点,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完善打击欺诈骗保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保。持续强化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提升基金风险防控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10.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做好职员等级晋升后工资调整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规范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11.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用好用足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职称评审倾斜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服务基层。贯彻实施技能等级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

12.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引才政策,坚持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原则,严把入口关,组织实施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大高校“一站式”招聘人才力度,根据平武实际需求和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和支持优秀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

1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加强部门执法协作,督导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问题。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主动预防劳动关系风险。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

14.持续优化仲裁调解服务。加强裁审衔接,转化裁审衔接成果。加强仲裁调解队伍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农民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指导,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15.多措并举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宣传,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浓厚氛围。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掌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技能等基本情况。扎实抓好农民工各类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注重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市域内就业协同,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精心组织农民工返岗“春风行动”;做好市域内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和发布,引导农民工实现就地就业。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举措,鼓励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从严从快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6.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推进“机关夜校”学习。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7.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守好廉洁自律底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始终保持社保基金监督的高压态势,防止系统性风险。抓严抓实考务组织和考风考纪,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无差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18.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持续开展每周三业务学习,选派干部跟班学习,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坚定不移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践行“一线工作法”,实施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将“马上就办”作为第一信条,牢固树立扯回销”意识,提升执行能力。加强检查监督考核,健全评价体系,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个7农民工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057.37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26.09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1057.37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26.0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0.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排支出预算10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47万元,占81.6%;项目支出193.90万元,占18.4%。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26.0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安排项目支出政策性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057.37万元,包括:教育支出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8万元,农林水支出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63.47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93.90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和机关服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61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80.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40.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4.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残保金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3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96.79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中等职业教育(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特别资助等支出。

(十)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浙江东西部协作项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115.54 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 12.71万元,降低 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52.07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万元以上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工作及专用经纤费用项目、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x
2.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xlsx
3.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xlsx
4.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x
5.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xlsx
6.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x
7.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xlsx
8.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9.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xlsx
10.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xlsx
11.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xlsx
12.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xlsx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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