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9046497/201908-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平武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5-07
文号: 关键词: 职能职责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2024-05-07 15:31文章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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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牛彬孺 职务: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816-8825453 传真:0816-8825453
办公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 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 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 和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 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 合管理技工学校,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 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 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 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 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 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 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 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 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 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 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 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对象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 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 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 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平(回平)工作 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指导、 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有 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 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 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 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 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 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 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 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 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 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 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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