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09926/202303-0000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3-30
文号: 关键词: 关于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关于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3-03-30 14:18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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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财政局机关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财政局机关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税、金融、国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和监管理乡镇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案,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2.负责全县金融工作。分析研究全县金融业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外合作交流。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依据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配合市金融工作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理公司的监管。

13.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4.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与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惠民资金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编制惠民资金归集、管理、划拨、使用计划工作。上述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财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9.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

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与县税务局共同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③县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县各类退税退库。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②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会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②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承担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执行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承担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②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5)县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职责分工

①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代表县政府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实施监管,行使出资人权力,对县级监管单位进行国资监管政策指导,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县属企业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情况,对受委托监管单位履行出人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对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的文化企业实施监管,执行全县统一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标准,定期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送企业经济数据。

③县发展改革局代表县政府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粮食企业实施监管,执行全县统一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标准,定期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送企业经济数据。

6)管理各类投资基金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负责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金管理。

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

③县财政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7)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行使县内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定价管理权限,会同县财政局具体行使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定价管理权限。

(二)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发挥财政监督作用2023年度持续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利用预算绩效管理手段,实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到事后评价一体化,搭建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监控系统,对实施进度不理想,项目绩效未达到绩效目标的进行点对点反馈,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将实施绩效不理想的项目进行资金收回及预算调整等措施,为我县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当好“守门员”。

(二)加强财政库款资金管理。确保库款安全运行,防止出现资金支付风险;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强用款计划与国库资金、预算执行的衔接,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全面保障收支预算正常执行。

(三)按照“三年攻坚”方案要求。完成2023年消化财政借垫款10212万元的目标任务

(四)大力向上争取,壮大财政总盘,全力做好财政资金筹集工作。持续系统梳理近三年省市对我县补助资金情况,全面分析补助资金的分配方式、资金争取条件、资金使用方向,完善编制对上争取资金总体清单和分处(科)室对上争取清单,精准对上争取“点位”,有针对性地对上争取,做到有的放矢。

(五)紧盯重点领域,增强民生保障,全力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投入要求,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的资金安排力度,妥善安排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保持财政支持政策稳中有增。落实支持教育支出保障两个“只增不减”,足额配套教育支出县级资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地治理项目。强化安全工作支持力度,支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财政保障机制,提高道路安全资金保障力度。强化资金统筹力度,在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统筹可用的一切资金和资源,全力支持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六)兜牢“三保”底线,有序化解债务,做好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按照明确的“三保”范围和标准保障序列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及时清算下达因人员变动等情况形成的“三保”支出缺口,强化风险研判、排查和整改,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空白、不出红线,坚实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兜牢“三保”底线长效机制。及时测算2023年债务还本付息、债务化解及财政暂付款消化资金需求,统筹资金,推进债务有序化解,做好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财政风险。

(七)完善国资管理机制,创建监管大格局。厘清出资人监管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边界,严格按照《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事项权责清单》履行审批流程,逐步完善涉及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投资管理、薪酬考核、绩效评价等配套制度。构建全方位监督平台,严格按照出台的国企国资监督管理办法,发挥人大、政协、社会的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体系,形成立体监督平台。

指导企业加强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改进选人用人办法,完善激励约束制度。指导企业全面建立竞争性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企业中、高层职数限制与职位设置,促进国有企业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人员考核机制,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制度。

(八)保交楼资金管理工作。全力配合报恩文旅(一期)“保交楼、稳民生”专项借款项目。严格把控1.1亿元专项借款的拨付情况,确保2023年7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九)持续加强各类资金管理使用。一是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资金筹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工作,加强对尾工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类资金监管使用,强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精准高效监管涉农整合、乡村衔接资金、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财政各类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十)持续推进金融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审核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二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审核汇总上报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审核汇总上报;三是组织开展实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四是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县级金融、保险部门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拟订、分解、检查和考核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下属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平武县财政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平武县惠民资金管理中心、平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平武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平武县财政局

2

平武县惠民资金管理中心

3

平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4

平武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收支总预算822.42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160.91万元,增长24.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如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其他项目及行政运行经费上年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收入822.42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160.9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2.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2.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安排支出预算822.42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加160.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保持不变,其中:基本支出690.42万元,占83.50%;项目支出132.00万元,占16.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822.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2.42万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160.9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28万元,75.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6万元,占比13.19%;卫生健康支出25.41万元,占比3.09%,住房保障支出64.26万元,占比7.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水电气等公用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预算改革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国库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财政决算相关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财政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评审相关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65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水电气等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4.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0.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较2022年下降6.1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及几年三公支出情况测算,压减三公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平武县财政局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平武县财政局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77.84元。共有车辆1辆(一辆转机关事务局,一辆原公务用车,实物已上交,账面资产未调整),其中,无保留公务用车、无定向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平武县财政局机关10万元以上项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项目、金融工作、非税票据管理工作项目,会计人员培训及会计法规宣传工作经费、乡镇财务管理工作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报表制作项目,金财工程网络、非税收入网络、部门预算网络维护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收支总表》

          2.《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收入总表》

          3.《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支出总表》

          4.《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0.《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平武县财政局机关 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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