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128556/202303-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3-20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平武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3-03-20 15:46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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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地名管理、婚姻登记工作、殡葬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福利彩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志愿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提升行动。

2.抓好基层民主自治和两项改革工作的巩固提升

3.着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4.着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6:平武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平武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平武县殡葬管理所、平武县福利管理站、平武县康复院、平武县养老服务中心(含救助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758.5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6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4758.59万元,其中:财政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26.43万元,占0.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5.16万元,占98.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万元,占0.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475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04万元,占15.51%;项目支出4020.56万元,占84.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8.5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4.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4万元、农林水支出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9万元、其他支出45.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06.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2.1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4.88万元,占95.07%卫生健康支出162.83万元,3.46%;农林水支出1.93万元,0.04%住房保障支出63.39万元,1.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9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7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等日常办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37.9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6.1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民工补助、因公伤残职工抚恤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福利院智障人员、康复院麻风病人的生活、医疗费用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99.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行、人员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3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绿色惠民殡葬、殡葬车日常运行维护。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27万元,主要用于:龙安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发展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经费等养老服务发展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48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白马智障、精神病流浪乞讨管理人员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3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非农安置和农转非移民生活补助、城乡孤寡老人救助和监护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4.24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城乡社区治理试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预算数为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务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预算数为19.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水晶敬老院维修翻新项目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预算数为6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2023预算数为3.7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8.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对民政工作检查指导及兄弟县市局的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与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殡葬车1辆(单独预算3万元殡葬车运营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流浪救助人员护送、运送遗体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平武县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2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单独核算,从公用费中分配的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平武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平武县民政局共有车4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平武县民政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3994.1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4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pdf

4.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8.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12.平武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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