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486870/202403-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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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2-26 |
文号: | 平府函[2024]10号 | 关键词: | 建筑 保护 名录 |
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武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历史建筑承载着城市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人民群众乡愁记忆的见证。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119号)、《关于印发〈绵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3〕369号)文件要求及《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普查、调研、价值评估、征求建筑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确定白马藏族乡10处建筑为平武县第二批历史建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管理
和保护工作。
附件:平武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平武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10个)
1.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张珠他祖宅
2.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索扎早祖宅
3.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旭仕修祖宅
4.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赤梅祖宅
5.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杨小权祖宅
6.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刘伟他祖宅
7.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杨金祖宅
8.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张旭他祖宅
9.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小伟他祖宅
10.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前仲早祖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