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486870/202309-00007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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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9-25 |
文号: | 关键词: | 征收土地 |
平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府公告〔2023〕10号
平武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平武县水晶镇水晶村河坝组、上菜园组、下菜园组,水晶镇任家坝村白头宫组、桂花树组、磨湾组、岩壳坝组,土城藏族乡枫香村一组、枫香村五组、枫香村六组、土城村一组、土城村四组、毛香村三组、毛香村四组、独木村一组、独木村三组,泗耳藏族乡杨柳村杨柳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平武县水晶镇水晶村河坝组、上菜园组、下菜园组,水晶镇任家坝村白头宫组、桂花树组、磨湾组、岩壳坝组,土城藏族乡枫香村一组、枫香村五组、枫香村六组、土城村一组、土城村四组、毛香村三组、毛香村四组、独木村一组、独木村三组,泗耳藏族乡杨柳村杨柳组。拟征收面积18.533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S216平武县水晶至杨柳坝段改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平武县水晶镇、土城藏族乡、泗耳藏族乡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平武县水晶镇、土城藏族乡、泗耳藏族乡在拟征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在平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pingwu.gov.cn/)。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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