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8月26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平武县人民政府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4年财政决算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决算编制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32万元(附表一),为预算的100.09%,增长0.96%;加上上级各项转移支付262836万元(附表五)、上年结转34120万元、调入资金33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98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9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22万元,收入总量为368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728万元,完成预算的85.11%,增长33.87%;加上专项上解支出14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6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10万元、结转支出49110万元,支出总量为368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附表四)。
与2025年3月向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在收入方面:收入总量增加2055万元,增长原因是办理结算过程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141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涪江流域上游地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598万元,返还民族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及文化事业建设收入37万元,因收舍原因增加1万元。在支出方面:专项上解支出减少30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是2024年度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内跨县域流转交易资金,减少434万元;扣减2024年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上解金额由5万元调整为2万元,减少3万元;上解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327万元调整为462万元,增加135万元;品迭后上解支出共计减少3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95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解支出减少,上级补助资金增加,部分资金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增加3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办理决算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涪江流域上游地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增加,结转下年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附表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30万元,完成预算的94.31%;公共安全支出8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教育支出25020万元,完成预算的92.21%;科学技术支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92.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52万元,完成预算的7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23万元,完成预算的98.37%;卫生健康支出97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70%;节能环保支出14578万元,完成预算的77.84%;城乡社区支出4950万元,完成预算的41.10%;农林水支出60012万元;完成预算的88.38%;交通运输支出28409万元,完成预算的77.2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46万元,完成预算的94.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80.86%;金融支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30.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55万元,完成预算的38.07%;住房保障支出7529万元,完成预算的78.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1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均完成预算的100%。
3.2023年结转资金使用和2024年资金结转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024年继续安排使用资金34120万元,已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对口安排下达执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49110万元(附表六),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农林水、节能环保、城乡社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41314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7147万元;科学技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金融、商业服务业等方面649万元。
4.2024年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情况(附表五)。上级财政共安排我县各种补助收入为26283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599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补助9776万元,返还性收入4043万元,结算补助2204万元和固定数额补助9826万元,以上5项共计85753万元,通过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统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等支出,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32.63%;结算补助中的项目专款37891万元、专项转移项目专款68344万元,以上2项共计106235万元,按上级财政下达文件要求,对口安排使用,县级财政无权调整,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40.42%;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364万元,对口安排公安、司法局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0.52%;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85万元,对口安排给教育系统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1.82%;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7万元,对口安排地方科技发展项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89万元,对口安排用于文化旅游传承、保护、发展等方面,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0.26%;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917万元,对口安排给人社、退役军人管理、民政等部门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2.25%;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22万元,对口安排给卫生系统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1.11%;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404万元,对口安排给林草、环保部门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2.06%;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331万元,对口安排给农业农村、林草、乡村振兴等部门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8.12%;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122万元,对口安排给交通部门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2.33%;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4万元,对口安排给住建部门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0.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3万元,对口安排给自然资源及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使用,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0.2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9926万元,按资金下达方案,安排用于规定的项目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上级财政各种补助收入的3.7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98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668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79万元。
5.预备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7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已于2025年3月5日向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安排用于信访维稳及解决遗留问题、应急抢险及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恢复重建等难以预见的支出和应急事务处理增加的支出(详见表二之附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编制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48万元(附表十一),为预算的102.92%;加上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12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4800万元、上年结转4322万元,调入资金1419万元,收入总量为139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514万元,完成预算的80.70%;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7800万元、调出资金1537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429万元,支出总量为139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附表十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编制结果较2025年年初人代会审议的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增加1418万元,增加原因是办理决算过程中增加调入资金1419万元,收回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减少1万元,品迭后总额增加14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附表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294万元,完成预算的67.1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3.8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77万元,均完成预算的10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9%;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69.0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72万元,完成预算的85.91%;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17万元,完成预算的9.3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6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5.9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38.93%;债务付息支出30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4万元,均完成预算的100%。
3.2023年结转资金使用和2024年资金结转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2024年继续安排使用资金4322万元,已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对口安排下达执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15429万元(附表十五),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51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2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38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43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98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3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1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编制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8万元(附表十九),为预算的10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7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收入总量为6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加上调出资金3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万元,支出总量为6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附表二十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编制结果与2025年年初人代会审议的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1万元(附表二十)主要安排用于解决平武金矿职工养老保险(生活补助)和春节慰问等75万元、乡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6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编制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县级统筹调整为市级统筹,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中不再有县级统筹项目。因此,2023年起,县级不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详见表二十七)
2024年争取债券资金实施项目14个,共安排财政资金24200万元,资金支付实现22260.43万元,资金支付率为91.99%。通过14个项目实施,一是大力提升全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灾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保障守卫能力。二是构建起全域覆盖、全天候的应急广播体系,实现了应急信息的快速传播。三是极大改善了龙安及平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新增幼儿学位270个。四是智慧停车、冷链物流体系等系列功能进一步完善,物流保存运输能力等功能逐步完备。五是涪江流域(龙安至白马段)防洪能力和水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六是供水管网体系趋于完善,城市供水保水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政府性存量债务情况
(一)2024年债务规模情况
经省财政核定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县2024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7813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为276141万元(详见表二十六),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规模1018万元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规模50万元,2024年我县各种政府性债务总量为277209万元。
(二)2024年末债务余额情况(详见附表二十五)
2023年末,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9341万元。2024年,通过县财政向省财政新增举债120780万元及化解政府存量债务23980万元后,2024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761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为90762万元,专项债债券为182165万元,非债券形式债务3214万元。2024年债务余额情况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三)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情况(详见表十及表十八)
2024年,省财政转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9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3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95700万元(其中:项目债券资金21900万元、化债专项债券资金263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资金47500万元),已包含在债务余额之中。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情况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2024年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14个(不含化债专项债券资金26300万元及置换专项债券资金47500万元),财政支付资金22260.43万元。(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二十七)
(四)再融资债券资金情况
2024年,县财政向省财政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227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680万元,专项债券9100万元,省财政厅全部直接归还2024年到期债券资金本金。2024年再融资债券资金情况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四、2024年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效果
(一)奋力组织财政收入。一年来,各部门凝心聚力,全力协作,锚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助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7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7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盘存量挖增量。在确保稳定税源税收贡献的基础上,加强对加油站、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分析,精准监管,全力堵漏,促进税收增收1680万元。运用大数据排查,开展“房土两税”、印花税、水资源税排查,加强“小”税种监管,增收420万元。深入挖掘闲置资产潜力,盘活闲置资产14宗,实现财政收入4180万元。大力招商引资。坚持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引领招商,围绕“3+4+1”产业体系,实施“三龙头+产业链”精准招引,推动“百企招引”攻坚行动取得新成效。全年新签约项目42个,总投资61.14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7个。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4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9户。强化企业培育。“2+1+1”工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水电、矿产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广通商混、水晶砂厂、凯致诚热拌站等项目建成投产,大包山金矿、杏子树锰矿、黄羊砂厂等项目加快建设,全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税收 1.7亿元。河北—平武工业园区创建省级开发区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实现园内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评价入库81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
(二)全力加强对上争取。牢固树立“抓争取就是强财政”理念,研究财税政策,及时把握中央和省市投资重点,找准县域经济与中央和省、市政策的契合点,全力对上争取,全年各部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35亿元,同比增长43.71%,争取规模位居全市前列。增强对上争取基础保障。安排项目包装前期周转金1210万元,支持实施“提质提量”双提行动,2024年全县储备项目1502个, 总投资超过490亿元,进一步夯实对上争取基础。安排对上争取奖励资金200万元,全力支持项目包装、储备,提振部门对上争取积极性。聚焦债券资金大力争取。始终将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拉投资的重要抓手。全年除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外,共争取各类债券资金98000万元,同比增长508.70%,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300万元,实施项目8个;专项债券资金95700万元,实施项目12个(置换和化解存量债务73800万元,项目6个)。抓牢中央、省委政策机遇。牢牢抓住增发国债、超长期国债等政策机遇期,积极申报项目对上争取。2024年争取到位增发国资资金54078万元,实施项目14个。争取到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702万元,全力支持商贸、交通领域设备以旧换新和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及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争取中央、省委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报恩寺综合保护利用8350万元。
(三)增强重点领域保障。始终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县委县政府重点战略、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资金保障。支持“四大”战略实施。全年节能环保支出实现14578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事业持续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等一批项目加快实施。农林水支出实现60012万元,“3+4+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果梅、茶叶、厚朴、蜂蜜4个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壮大。生态产业链不断延伸,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实现10052万元,报恩寺综合保护利用等文旅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报恩寺、白马、王朗入选“2024年四川省入境游10条精品路线”。 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文旅事业蓬勃发展。交通运输支出实现28409万元,G247、G665、S216、S107等国省干线进一步提档升级。常态化开展“熊猫走天下·生态进万家”共享平武等系列活动40余场次、销售农特产品 7800 余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筹集中央和省、市县四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1925.12万元,实施生产发展类项目62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6个,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等其他类项目18个。用好衢州援助资金3900万元,实施东西部协作项目30个,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进一步凝实。投入资金289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成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7个。支持市场焕发活力。安排奖励、激励和补助资金1327.27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投入资金511.86万元设立县本级熊猫惠企资金池助力企业发展,惠及企业181家。落实税费和消费支持政策,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2020万元,下达“两新”政策资金718.11万元,以财政收入和财政资金激发企业效益和市场活力。
(四)持续保障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秉持人民至上,持续发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扎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年教育支出实现25020万元。改扩建校舍9所,落实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及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7611人(次)。兜牢社会保障需求。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24元、623元,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72元、810元。投入资金5500余万元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兜牢民生基础保障。投入资金1267万元保障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能力提升。投入资金898万元发放就业创业补助,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安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37500万元支持“万名群众进城镇”避险搬迁工程实施,共计补助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2500户,建设集中安置点87个。投入资金10209万元用于支持地质灾害治理,有效治理地质灾害点35个。投入资金438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切实规范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兜牢“三保”底线。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坚定“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实现100393万元。围绕财政收入、支出保障、库款运行3个方面,强化财政运行风险管理,均保持在全省第二档次及以上,财政运行风险总体可控。足额还本付息。全年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还本22780万元,通过本级资金还本1200万元。足额支付地方债务利息及发行费6098万元。全年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情况,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安全可控。稳妥化解存量。牢牢把握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化债政策工具,争取化债资金73800万元。全年共筹集化债资金80994万元化解存量债务,完成全年债务化解任务的120%。存量债务化解稳妥有序推进。
五、2024年财政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注重精准规范,切实提升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审管理,实行预算编制“部门审核——财政初审——财政会审——县级审核”四级审核模式,不断提升预算编制合理性和科学性。精准规范使用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节办展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课题经费等8类一般性支出,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全年收回存量资金7753万元,盘活用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理和耕地质量改造等95个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聚焦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财政资金“三管三必须”要求,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以强化绩效管理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推进预算管理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源头防控和绩效目标的前置引领作用。对14个重点项目开展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调减8个预算申报不合理项目资金37万元。开展683个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整性、合理性,预算匹配性审查,调减预算安排210万元。实施预算、绩效执行“双监控”,对1112个项目预算全覆盖开展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落实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重点绩效监控收回财政资金634.08万元。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1项财政政策和12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及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涵盖民生、建设、运行成本等多领域,资金类型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扎实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2025年度预算编制调减6个项目预算资金181.75万元。
(三)完善机制体制,深入推进财会监督。持续发力规范财政运行管理和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平武县县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平武县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办法》。采取“全县全面自查自纠+县财政复查+市财政复查+省财政重点抽查”方式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安全运行。深化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抽取林草、公安等10家重点部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现场监督检查。全年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批次,发现问题5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9份,督促完成问题整改58个。强化业务指导,实行县财政联系乡镇财政办机制,通过“一联三”和“一对一”,对联系乡镇财政所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
(四)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财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细化完善报送审查的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内容,积极落实人大“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严肃财政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依法依规组织和核查全县57个县级预算单位和20个乡镇开展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构建法治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有力促进了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依法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