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财税、国有资产、金融、商务、经济合作、服务业、文化旅游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广旅局(县文物局)、县税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自然生态科教服务中心、县工商联、县社科联、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武监管支局、公积金中心、在平金融机构、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