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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2020-09-10 16:30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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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提出背景

    根据经责审计提出的“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向民营企业放贷,且风险控制措施差,担保基金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整改要求,从制度上加强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体制,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出借款和担保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国资办代政府草拟了《平武县人民政府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出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提请会议审查。

    二、上级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1611

    三、征求意见情况

    该《办法》于36日通过党政网征求了各单位意见,同时书面呈两办主任、县政府班子成员、人大、政协联系国资副主任和委室主任征求了意见,截止316日,共收到25个单位的回复,其中19单位无意见,县政协办、纪委监委、审计局、法院、市场监管局、县国投公司6个单位提出的意见我局已大部分采纳,并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421日政府办在人大200会议室召集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发改局等11个单位对该《办法》逐条进行了讨论,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再次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422日再次通过党政网征求了各单位意见,再次书面呈两办主任、县政府班子成员、人大、政协联系国资领导和委室主任征求意见,截至426日,两办主任、县政府班子成员、人大联系国资领导和委室主任均无意见,县政协提出了修改意见,我局同县政协沟通后,采纳了部分意见,并再次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重点讨论内容

   《平武县人民政府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出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共七章39条,分别从投融资及出借款和担保监管职责与制度投资监管、融资监管、出借款和担保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重点讨论以下几个方面:

    1.第二章投融资及出借款和担保监管职责与制度,讨论企业、国资办职能职责是否完善

    2.第三章第十五条,讨论企业投资事项审定程序是否完善和科学,特别是特别是报县国资办备案、审批、由县国资办报政府审批的投资额度及事项是否科学。

    3.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讨论企业的出借款和担保事项审定程序完善,特别是特别是报县国资办备案、审批、由县国资办报政府审批的出借款和担保事项额度及事项是否科学。

    4.第六章,讨论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合理。

政策文件:平武县人民政府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出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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