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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的通知

2016-10-20 10:45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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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优抚对象数据库数据核查的通知和省市下达的数据核查任务,我县8月份前对龙安镇等10个乡镇进行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现将下阶段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的对象

所有在享受优抚定补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老复员军人,伤残人员,带病回乡军人,参战核人员,60岁烈士子女,60退役军人享受生活补助人员。

二、核查方法

由于专用核查机只有1部,由各乡镇采集优抚对象生活半身照3张,照片上写上该优抚对象姓名,各乡镇按照优抚对象类别分别建一个文件包存储照片,照片采集完后交电子档到民政局优抚股,然后再扫进核查机。

三、核查时间要求

为了尽快完成核查任务,建立真实有效的优抚对象数据库,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一定要对该项工作高度负责,按时完成辖区内数据采集。2016年没有核查的乡镇在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6年已核查的10乡镇在次年4月30日前将电子档交民政局优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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