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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相关常见问题

2015-07-30 12:54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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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申请临时生活救助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平府办发〔2014〕16号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武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

(一)因地震、洪涝、雷电、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或土地损毁、生产资料丧失和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二)因子女就学,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

(三)困难家庭因遭遇火灾、盗窃等突发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四)因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等危重疾病,享受医疗救助最高限额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

(五)当地政府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2、问:申请临时生活救助需要哪些手续?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由户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村 (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效收入证明;

4.残疾(重病)证明和病史及诊断证明;

5.遭遇突发性非自然灾难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6.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在校学生证明)

由所在村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3、问: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五保?

答: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规定 具有四川省户籍的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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