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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发布

2015-07-29 15:48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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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审核并向社会发布求职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项目、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和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

(二)服务对象

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三)工作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四)工作流程

1.信息收集。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收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经审核后录入信息系统

2.信息处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招聘求职信息进行登录、审校和分类整理;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需求信息进行登录、审校和分类整理;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及其授权的创业服务机构组织对创业项目的评估、甄别,录入创业项目库;

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利用信息系统的分析软件,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

3.信息发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通过公共招聘网、短信、显示屏、信息栏及时向社会实时发布求职和招聘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

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通过媒体、公共招聘网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4.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期对失效信息进行清理。

(五)工作时限

求职和招聘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实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工资

指导价位信息按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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