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收费公示
单位:元/生·期
学校类别内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绵阳城区小学 自愿托管费,62,只对城市托管学生收取,自愿参加。
绵阳城区初中 住宿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只对住校生收取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20,只对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
自愿入伙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农村小学 自愿入伙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农村初中 自愿搭伙费,据实收取,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普通高中
学 费
一般学校280元; 市重点学校340元 ;省重、国重460元 绵教计【2001】23号
绵价费【2004】125号
绵价发【2010】112号
课本费 300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作业本费 30
择校费 一般学校1000元,省重国重学校2500元 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住宿费 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只对住校生收取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绵阳城区学校20元;县城学校10元;乡镇学校5元 只对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
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咨询电话:2213237
投诉举报电话:2210519 12358
相关文件:《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