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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15-08-21 14:36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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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同题同卷合并进行,为做好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绵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计划按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代码见附件34)。
    2、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按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4、以上计划由市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5、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1)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绵阳中学、南山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安县中学、科学城一中。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北川中学):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
    3)其它高中学校 :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绵阳实验高中西校区)。
    6、面向本县(市、区)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各县(市、区)所属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7、面向全市招生的职业类学校
1)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附件8)。
2)高等学校附设中职班: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广播电视大学。
3)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四川江油工业学校。
4)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绵阳财经学校、绵阳水利电力学校、绵阳农业学校、绵阳职业技术学校、三台县刘营职业高级中学、绵阳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四川绵阳高级技工学校。
5)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江油市中坝职业中学校、安县职业中专学校、盐亭县职业技术学校、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绵阳市工贸学校。
6)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科学城职业中专学校、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游仙区职业高级中学、梓潼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绵阳市机械电气工业学校、三台县乐安职业高级中学、绵阳市青义职业中学、绵阳市阳光职业技术学校、绵阳理工学校、绵阳市世纪石油工程技术学校、绵阳市服装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凯阳民航物流职业学校、绵阳航空职业学校、绵阳市博远艺术职业学校、绵阳市电子教育学校、绵阳灵创电子信息技术学校、绵阳机电工程学校、绵阳市东方艺术职业学校、三台县文武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艺术学校、绵阳市西城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外贸电子学校。
7)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跨市(州)招生资格的外市(州)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身体健康。
    2、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591日后出生)。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高中毕(肄)业学生;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在职从业人员。
    4、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按照《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在读非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2、在报考中违纪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且还在处罚期内者;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4、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
    三、报名
    (一)招生考试报名
    1、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和在表册上签字确认是否已填报志愿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会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除本人可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查询和修改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查询考生的志愿信息。
    2、市直属学校考生由涪城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工作,各园区和科学城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招办组织报名和考试工作。
1)所有在籍初中毕业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凡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类别为“1”。仅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不参加招生考试,不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类别为“2”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2012级学生可在学校、家里或任何可上互联网的地方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为2012 426日至430日,过期不再补报。
2)从省外、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初2012级学生,须出具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等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对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编制学号(学号编制规则:年份+县区码+88+流水号),填写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认定表(附件5)并盖章。
初中往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对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编制学号(学号编制规则:年份+县区码+99+流水号),填写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认定表并盖章。考生持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名资格认定表到县(市、区)招办补录基本信息后,考生再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为2012 426日至510日。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使用户口簿或身证份上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要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统一汇总相关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审核、盖章,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更改相关学生学籍信息后,学生再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认真清理本校学生的网报信息,将未参加报名的学生找出原因并进行补报名,所有初2012级学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县(市、区)招办清理审核报名信息无误后统一生成报名号,学校报名点再打印学生网报信息名册(不显示具体的志愿信息),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要按时将网上报名信息表和通过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的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一并上报县(市、区)招办。县招办认真审核省(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和社会考生的相关信息并汇总上报至市招办。
5、市内在读的初2012级学生的照片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并于510日前上报县招办;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的照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采集。采集的照片文件一律以12位学号为文件名。
6、各县(市、区)招办于515日前完成学生报名信息、照片信息的复核,审查无误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并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工作。
7、市招办依据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提供的报名数据统一生成准考证号,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打印和核发《准考证》。
    8、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号是唯一的学生学籍编号,有严格的组成规则,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学生学号的审核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把关。学号组成规则及代码见附件2
    (二)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
初中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和专业,其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按照《四川省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与网上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栏,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学校的考生须填报职业类学校志愿栏。
普通高中第一、二批次各阶段只设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设二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三年中职设一个学校志愿。职业类学校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二个专业志愿。
2、普通高中各批次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设指令性计划志愿和指导性计划志愿。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只设指令性计划志愿。
    3、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如警察类、食品类、卫生类和旅游类学校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报考的学校。绵阳市内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件4)。
4、考试类别为“1”的考生可以单报或同时兼报各类别各批次学校志愿,考试类别为“2”的考生只能填报三年制职业学校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校权利。报考志愿完全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限制,违者将严肃查处。对限制考生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实施生源封锁的地区和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严肃查处。
    五、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值:
文化考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历史与社会60分、科学170分;体育考试4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740分。
2012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60分,初2012级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800分。其中《科学》含物理、化学2科。《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2科,该科目实行开卷考试。
    2、文化考试在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绵阳市招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招办具体实施。
    3、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612日上午9:00-11:30
  612日下午14:30-16:30
  613日上午9:00-11:00
  613日下午14:30-1630
历史与社会 614日上午9:00-1000
    4、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举行时间、考试规定、办法另文下发。
    5、凡参加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初2012级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考试同题同卷一并进行,学业考试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6、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凡不参加招生考试只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应届初中学生,其学业考试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完成。
7、考试的组织以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为原则,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对考试用房、考生集中食宿点等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的才能使用。同时要做好防灾防疫保考的预案,确保考生的生命安全。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点的设置早规划、早安排、早准备,对考点环境、考点容量、食宿条件、交通卫生状况、供水供电、通讯、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全面安排和检查落实。
    8、考试期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委领导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督查。
    9、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按照普通高考试卷的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必须存放在各县(市、区)招办的试卷保密室,按照规定安排人员值守,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者将依法处置。
    六、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
    1、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在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初2012级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要加强对阅卷工作领导,对阅卷、成绩合成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确定为承担阅卷工作任务的学校必须全力配合,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持阅卷工作。
4、阅卷教师原则上抽调市内高中教师和部分优秀非应届初中毕业班教师,被抽调参加阅卷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按照其工作质量和表现,在阅卷工作完成后授予证书,作为教师评职、晋升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5、各县(市、区)(平武、盐亭除外)于考试当天将考生已答试卷送至绵阳阅卷场。
6、考生所用条形码在通知学生考试后,由所在考点进行认真检查校对。
    七、考试收费
所有填报了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不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审核标准收取。
    学业考试的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市级所需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录取的成本费用按生均统筹,在县级考试报名费中上缴市级经费为每生29.00元,各县(市、区)组考费用的不足部分按生均统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市直属学校、各园区所属学校、科学城教育局所属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生均9.00元统筹后,交属地招办组考列支。
    八、体检和面试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进行体检和面试。
    2、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体检,学生进校后,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招委、省卫生厅《四川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川招委〔200057号)和川招委〔20129号文件执行。
    3、有关学校因专业需要进行面试的,按学校通知执行。凡需要进行面试的学校应提前与市招办联系、安排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并负责处理面试工作的遗留问题。面试结果应向考生公布,并在录取工作开始前10天将面试合格名单交市招办,以便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九、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建档
    1、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中职统招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组成。这部分考生的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组建(市招办提供打印程序)。新生纸质档案由考生凭加盖有省招考委或市、州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
    学校自主招生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组建,组建办法按照《关于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3]48号)要求办理。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520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形式报市教育体育局。
十、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录取分数线。
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学生成绩划定。其中,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和科技城范围内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及民办普通高中的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全市统一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确定。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拟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上级要求不得低于总分的50%
(二)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五批进行。
    第一批: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高中:
    第一阶段:绵阳中学、南山中学。
    第二阶段: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第三阶段: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科学城一中、安县中学。
    第二批: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北川中学和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
    第一阶段: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北川中学、绵阳市奥林匹克体育学校(实验高中西校区)。
    第二阶段: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       
    第三批:面向本县(市、区)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
    第四批: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五批: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二)录取原则
1、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志愿和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性计划志愿,由全市统一录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性计划录取工作,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按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的50%要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A等方能参加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以上方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成绩合成以学号为准。
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未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所有学校不得以招收市外学生名义或以指令性计划形式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2、参加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三年制中职学校考生名单按填报志愿提供给相关学校,按统招生录取办法办理三年制中职类学校录取备案手续。其他考生按自主招生办理备案手续。
参加了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未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按自主招生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相片三张;交验初中或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职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交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人员审核无误须在以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上签字,学校签章,承担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在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自主招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招办备案。对未采集考生身份证号码的中职招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三)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的;
2、有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或有其它犯罪行为的。
(五)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录取中学送达或寄发给考生,职业类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寄发。
    十一、录取中奖励照顾政策的规定
    (一)普通高中录取奖励政策: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享受三好生优干生加分的考生,由市教育体育局政教科审核,再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进行加分。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州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加15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州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
    3. 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阿坝州籍,下同)的汉族考生加20分;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0分。
    平武、北川两县以外杂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4.200891日后参加市、州以上体育竞赛获得个人前三名的考生和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20分;其中达到省定运动项目标准(川招委字[198955号)的体育尖子、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30分。
    5.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烈士子女加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
    7.中小学、幼儿园(含厂办子弟校)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加10分。
    8.年龄20岁以上(199191日以前出生)的大龄青年加20分。
    9.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不含报考师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评后,达到优秀成绩的加20分,达到良好成绩的加10分。
    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由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符合五年制高职专科加分条件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620日前报市招办。
    (三)奖励照顾政策的执行办法
    1、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若考生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2、符合上述政策照顾的考生由市招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并报省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省招委批准,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录。
十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注册
1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凭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报名并注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
2、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按相关政策报名和注册学籍。
    十三、艺术体育免试生、特长生和空军飞行学员预备班招生办法
(一)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分免试入学和艺术特长生两类。
1、免试入学 
1)基本条件:是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并在初中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教育厅举办的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活动中获一等奖以上。其中,集体节目学生个人还需同时具有初中学习期间取得的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二等奖以上,可申请免试。
②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二等奖以上。其中,集体节目学生个人还需同时具有初中学习期间取得的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二等奖以上,可申请免试。
2)程序
①拟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4月前,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项目、人数和报名时间。
②学生持有效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在58日前到设有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过时不再办理。
③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录。
④招生学校将初录后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卫生艺术科,经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2、艺术特长生
1)基本条件:是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的60%,且在初中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独立或牵头举办的各种艺术比赛活动二等奖以上。
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独立或牵头举办的各种艺术比赛活动三等奖以上。                                     
③获得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三等奖以上。   
2)程序                            
①拟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4月前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招生计划,并报送招收特长生的方案,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项目、人数、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
②学生持有效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于58日前到设有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过时不再办理。
③市教体局制定市直属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办法,组织实施市直属有关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并根据学生基本条件、测评成绩进行初录。县(市、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安排,其安排及测试结果上报市教体局艺卫科。
④招生学校将初录后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卫生艺术科,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卫艺科按照《绵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经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分免试入学和体育特长生招生两类。
1、申请免试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1)凡申请免试的体育特长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限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批准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年度单项体育比赛(不含分区分站赛)]取得前8名的体尖生,可申请免试。
②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的省级青少年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二名的队员,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申请免试。
省届运会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可申请免试。
2)程序及要求
①申请免试且符合条件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申请表、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成绩册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向意向高中学校申报,过时不再办理。
②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录。
③招生学校将初录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汇总,于5月底前上报市教体局学体科(含电子文档)
④所有免试的考生在填报升学志愿时,申请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开展了此业训项目的学校。
2、体育特长生招生基本条件和程序
1)基本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的60%,招生学校所需项目的体育特长生。
2)招生程序                            
①拟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年4月前向市教育体育局申报当年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并报送招生方案,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学校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特招项目、人数及专业测试时间。
②学生持有效证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意向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申报。
③市教体局制定市直属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办法,组织实施市直属有关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并根据学生基本条件、测评成绩进行初录。县(市、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安排,其安排及测试结果上报市教体局学体科。
④招生学校将初录后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学体科,经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3、有关要求
体育特长生和免试生招生政策是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加快学校特色建设、促进业余训练发展的重要措施,对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与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办法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空军飞行学员预备班招生
    普明中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预备班,考生必须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裸眼视力达5.2以上。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成空招飞中心协助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身体情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录取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执行。
    十四、加强领导,严格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于考生多、考生年龄小,考点分散,考试的组织管理难度大,因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要高度重视考点的设置,试卷的安全保密,考生的食宿卫生、交通安全,以及供电供水,监考教师培训,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做到责任落实。
    2、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严禁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与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中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所涉及考生的录取资格外,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追究当事者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还将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招办、教育股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各级领导和招生人员,要模范地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人员,要给予大力支持和表扬;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治教,规范初中毕业年级办学行为
    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初中毕业班的管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学校应按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不得在51日前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加重学生负担,不得驱赶学习困难的学生,要保证学生有正常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得限制学生报考。
4、加强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要把《绵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按照规定免费发送到初三学生手中,市教育体育局将派巡视组检查。
    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宣传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办统一规范宣传,统一组织动员,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考核制。严禁招生学校搞生源大战,严禁招生期间到初中学校拉生源或给教师下指标、分任务。严禁乱宣传、乱承诺、乱许愿。严格执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严禁提前录取或变相录取新生。严禁招收协议生或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招收录取分数线下考生。
    十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和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附件:
1、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奖励加分审核表
2、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方法
3、绵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4、绵阳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5、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认定表
6、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升高中艺术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
7、绵阳市2012年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升高中体育特长生(免试生)申请表
8、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9、绵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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